【獎學金】113年教育學院學生參加校外競賽補助差旅費徵件(至11/29截止)

國立屏東大學教育學院 113 年度

【學生參加校外競賽】 補助辦法

一、計畫依據:依據教育部113 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辦理。

二、計畫目的與說明:為鼓勵學生積極參加校外競賽,透過競賽提升自我專業及創新能力、增強競爭力,補助學生參加跟系所專業發展有關之國際性、全國性競賽差旅費。

三、補助對象:本院具有學籍之日間學士班、日間碩士班學生,不含陸生及港澳生。

四、補助類別:與就讀系所專業有關之國際性、全國性競賽,如教案設計、教具設計、輔導諮商等,競賽內容是否符合補助範圍由指導教師及系所主管認定之;與系所專業無關之競賽或學生自行組隊參加校際聯誼之競賽不予補助。

五、申請辦法

凡於當學年以本校學生名義自行報名相關校外競賽,於競賽日期3週前檢具申請表及競賽相關證明文件,經指導老師及系所主管初審通過後將資料繳交至教育學院,完成學生公假申請手續後始能補助經費,逾期不予補助。

(一)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競賽報名表、參賽證明等證明文件。

2、競賽資訊、海報簡章等相關文件。

六、申請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五)止

七、經費補助

(一)經費來源:由113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項下支應。

(二)差旅費補助內容及原則:

1、交通費:補助臺鐵、高鐵等長途移動車資,高鐵票請檢附票根,經費補助依車票核實報支。

2、住宿費:有住宿需求者,每人每晚補助上限1,000元(需有學校統編91004005/抬頭:國立屏東大學)

(三)實際補助金額與人數得視本院當年度獲教育部補助款之金額調整,每案上限補助1萬元並依收據核實報支,經費用罄則截止受理。

八、結案方式與義務:

(一)請於競賽結束後一週內備妥票根、住宿收據等資料送至本院進行核銷作業。

(二)請於競賽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競賽學習成果心得、教案(具)設計介紹、競賽活動紀錄等成果報告書電子檔1份。

(三)凡獲本計畫補助之學生視同同意本院將教案設計介紹、競賽成果共享於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結案報告、成果展示及本校網頁使用,同時有義務參與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相關成果教學分享會及採訪。

九、單一項目(差旅費)不得於校內其他單位重複申請,若發現於校內其他單位重複申請差旅費補助,將追回已發給之差旅費。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按本院公告辦理之。

十一、聯絡窗口:教育學院專案助理 汪芳如(分機 31002、E-mail:wang18@mail.np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