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大學教育學院 113 年度
【研究型助理(RA)】 補助辦法
一、計畫依據:依據教育部113 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辦理。
二、計畫目的與說明:
(一)鼓勵學生參與就讀系所專業有關之教材(案)研發,在接受教師之指導下協助相關研究執行,以提升研究能力及發展研究成果為目的擔任研究型助理,並可產出研究成果。
(二)鼓勵學生參與國科會補助大專生研究計畫投件,在接受教師之指導下自發性研究構想研究內容,完成研究計畫書並於114年2月線上申請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案。
三、補助對象:本院具有學籍之日間學士班學生,不含陸生及港澳生。※不可與師資培育獎學金重複申請、領取※
四、實施方式:
於申請期限內由本院專任教師提出申請,並經院審核通過公告獲補助名單及經費後,獲補助之學生至教育學院辦理研究型助理僱用。
(一)申請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3年9月20日(五)止。※延長至9月25日(三)截止。
(二)申請文件:申請表。
(三)僱用依據:依人事室「獎助型兼任助理」-論文/研究學習指導。
五、經費補助:
(一)經費來源:由113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項下支應。
(二)補助原則及內容:
本院教師每年度以指導2案為限,每案至多4位學生組成團隊,每位學生僅能參與1個研究計畫。
1、補助原則:獲補助之同學預計僱用2個月,已在學校工讀之學生亦可申請。
2、補助內容:獲補助之申請案每月補助金額依申請表經費需求為參考(上限6,000元),並依實際件數、研究計畫內容及本院當年度獲教育部補助款之金額調整分配,獲補助之學生名單及補助費用審核後另行通知。
六、結案方式與義務:
(一)請於公告獲補助名單後盡快至教育學院完成僱用程序。
(二)請於僱用結束後一週內繳交研究學習成果報告書電子檔1份。
(三)凡獲本計畫補助之學生視同同意本院將教案設計介紹、研究學習成果共享於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結案報告、成果展示及本校網頁使用,同時有義務參與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相關成果教學分享會及採訪。
(四)參與國科會研究計畫投件類別之學生請務必申請114年度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案(組成團隊者請至少推派1名代表申請),本院將持續追蹤後續投件進度,並視投件情形保留獎助學金補助之相關權利。
七、單一項目(研究助理費用)不得於校內其他單位重複申請,若發現於校內其他單位重複申請研發教材(案)之獎助學金補助、工讀費,將追回已發給之補助。
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按本院公告辦理之。
九、聯絡窗口:教育學院專案助理 汪芳如(分機 31002、E-mail:wang18@mail.np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