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內政部112年新住民及其子女獎助學金資訊

內政部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申請資訊公告。

申請流程如下說明,申請表及簡章請見附件。
校內申請日:即日起自113年2月21日(三)止。
申請方式:
1.
申請表請印出並以正楷填寫,於113年2月21日前與其他附件送至屏商校區,行政大樓3樓國際事務處,東南亞發展中心。
2.
獎學金種類繁多,請詳讀附件[112學年度新住民子女培力獎助(勵)學金計畫]說明,確認申請資格及所需之附件資料。

備註:
1.
申請表上有"範本"字樣是OK的。
2.
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需申請詳細記事。父母若離異,須提供雙方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3.
新住民子女之父或母,如尚未設籍,則須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