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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113年教育學院研究助理補助徵件(至9/20截止)

國立屏東大學教育學院 113 年度

【研究型助理(RA)】 補助辦法

一、計畫依據:依據教育部113 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辦理。

二、計畫目的與說明

(一)鼓勵學生參與就讀系所專業有關之教材(案)研發,在接受教師之指導下協助相關研究執行,以提升研究能力及發展研究成果為目的擔任研究型助理,並可產出研究成果。

(二)鼓勵學生參與國科會補助大專生研究計畫投件,在接受教師之指導下自發性研究構想研究內容,完成研究計畫書並於114年2月線上申請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案。

三、補助對象:本院具有學籍之日間學士班學生,不含陸生及港澳生。不可與師資培育獎學金重複申請、領取

四、實施方式

於申請期限內由本院專任教師提出申請,並經院審核通過公告獲補助名單及經費後,獲補助之學生至教育學院辦理研究型助理僱用。

(一)申請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3年9月20日(五)止

(二)申請文件:申請表。

(三)僱用依據:依人事室「獎助型兼任助理」-論文/研究學習指導。

五、經費補助

(一)經費來源:由113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項下支應。

(二)補助原則及內容:

本院教師每年度以指導2案為限,每案至多4位學生組成團隊,每位學生僅能參與1個研究計畫。

1、補助原則:獲補助之同學預計僱用2個月,已在學校工讀之學生亦可申請。

2、補助內容:獲補助之申請案每月補助金額依申請表經費需求為參考(上限6,000元),並依實際件數、研究計畫內容及本院當年度獲教育部補助款之金額調整分配,獲補助之學生名單及補助費用審核後另行通知。

六、結案方式與義務:

(一)請於公告獲補助名單後盡快至教育學院完成僱用程序。

(二)請於僱用結束後一週內繳交研究學習成果報告書電子檔1份。

(三)凡獲本計畫補助之學生視同同意本院將教案設計介紹、研究學習成果共享於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結案報告、成果展示及本校網頁使用,同時有義務參與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相關成果教學分享會及採訪。

(四)參與國科會研究計畫投件類別之學生請務必申請114年度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案(組成團隊者請至少推派1名代表申請),本院將持續追蹤後續投件進度,並視投件情形保留獎助學金補助之相關權利。

七、單一項目(研究助理費用)不得於校內其他單位重複申請,若發現於校內其他單位重複申請研發教材(案)之獎助學金補助、工讀費,將追回已發給之補助。

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按本院公告辦理之。

九、聯絡窗口:教育學院專案助理 汪芳如(分機 31002、E-mail:wang18@mail.np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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