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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教育與文化學分學程

新住民教育與文化學分學程課程規劃表

106年4月18日教育學院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6年4月27日本校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7年3月21日教育學院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7年3月29日本校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8年1月3日教育學院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8年4月18日本校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8年12月4日教育學院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8年12月19日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2年11月9日教育學院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2年11月30日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3年5月16日教育學院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3年5月30日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課程類別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必選修

開課單位

說明

語言課程

(至少5學分)

越南語()

2

選修

教育學院

二門課程為二選一。

泰語()

2

選修

教育學院

越南語()

3

選修

教育學院

先修課程:同一語言課程()

泰語()

3

選修

教育學院

越南語()

3

選修

教育學院

先修課程:同一語言課程()

泰語()

3

選修

教育學院

文化應用課程

(至少4學分)

多元文化教育

2

選修

教育系

心輔系

幼兒多元文化教育

2

選修

幼教系

台灣新住民與教育

2

選修

教育系

比較教育

2

選修

教育系

族群與多元文化

2

選修

大武山學院

移民與認同

2

選修

社發系

東南亞社會與文化

2

選修

大武山學院

教育學院

旅遊越南語

2

選修

教育學院

旅遊泰語

2

選修

教育學院

國際禮儀

2

選修

應英系

教學知識課程

(至少4學分)

越南語教材教法

2

選修

教育學院

1.二門課程為二選一。

2.先修課程:同一語言課程()

泰語教材教法

2

選修

教育學院

課程發展與設計

2

選修

教育系

師培中心

教學原理

2

選修

各師培學系

師培中心

班級經營

2

選修

教育系

師培中心

學習評量

2

選修

教育系

師培中心

1.總學分數:修習本學程之學生須修滿18學分。

2.本計畫先以越南語及泰語為主要學習語言,必要時加開印尼語、菲律賓語、柬埔寨語、緬甸語等新住民語言。

 

【提醒】教學知識課程類別中的越南語或泰語教材教法課程至少選修2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