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教育與文化學分學程
新住民教育與文化學分學程課程規劃表
106年4月18日教育學院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6年4月27日本校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7年3月21日教育學院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7年3月29日本校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8年1月3日教育學院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8年4月18日本校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8年12月4日教育學院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8年12月19日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2年11月9日教育學院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2年11月30日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3年5月16日教育學院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3年5月30日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課程類別 |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必選修 |
開課單位 |
說明 |
語言課程 (至少5學分) |
越南語(一) |
2 |
選修 |
教育學院 |
二門課程為二選一。 |
泰語(一) |
2 |
選修 |
教育學院 |
||
越南語(二) |
3 |
選修 |
教育學院 |
先修課程:同一語言課程(一) |
|
泰語(二) |
3 |
選修 |
教育學院 |
||
越南語(三) |
3 |
選修 |
教育學院 |
先修課程:同一語言課程(二) |
|
泰語(三) |
3 |
選修 |
教育學院 |
||
文化應用課程 (至少4學分) |
多元文化教育 |
2 |
選修 |
教育系 心輔系 |
|
幼兒多元文化教育 |
2 |
選修 |
幼教系 |
||
台灣新住民與教育 |
2 |
選修 |
教育系 |
||
比較教育 |
2 |
選修 |
教育系 |
||
族群與多元文化 |
2 |
選修 |
大武山學院 |
||
移民與認同 |
2 |
選修 |
社發系 |
||
東南亞社會與文化 |
2 |
選修 |
大武山學院 教育學院 |
||
旅遊越南語 |
2 |
選修 |
教育學院 |
||
旅遊泰語 |
2 |
選修 |
教育學院 |
||
國際禮儀 |
2 |
選修 |
應英系 |
||
教學知識課程 (至少4學分) |
越南語教材教法 |
2 |
選修 |
教育學院 |
1.二門課程為二選一。 2.先修課程:同一語言課程(一)。 |
泰語教材教法 |
2 |
選修 |
教育學院 |
||
課程發展與設計 |
2 |
選修 |
教育系 師培中心 |
|
|
教學原理 |
2 |
選修 |
各師培學系 師培中心 |
||
班級經營 |
2 |
選修 |
教育系 師培中心 |
||
學習評量 |
2 |
選修 |
教育系 師培中心 |
||
1.總學分數:修習本學程之學生須修滿18學分。 2.本計畫先以越南語及泰語為主要學習語言,必要時加開印尼語、菲律賓語、柬埔寨語、緬甸語等新住民語言。 |
【提醒】教學知識課程類別中的越南語或泰語教材教法課程至少選修2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