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大學教育學院 113 年度
【國內論文發表】 施行辦法
一、計畫依據:依據教育部113 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辦理。
二、計畫目的與說明:為鼓勵學生參與國內學術研討會、期刊論文投稿等,藉以提升專業學術能力及競爭力。
三、補助對象:本院具有學籍之日間學士班、日間碩士班學生,不含陸生及港澳生。
四、補助條件:
(一)以本校學生名義參與國內舉辦之與所屬系所專長相關之學術研討會(含以口頭或壁報方式進行論文發表),是否符合補助範圍由系所認定之。
(二)論文發表時,作者須以本校名稱(國立屏東大學/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為第一發表單位。
(三)每篇論文以補助1人為主,由本校2位以上學生共同著作時,以排名最前之第一作者協調補助額度分配,每人每年以補助1案為原則。
五、申請辦法:
於發表3週前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經系所初審通過後將資料繳交至教育學院,完成學生公假申請手續後始能補助經費,逾期不予補助。
(一)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正式邀請函、論文被接受之證明文件(如:信函、電子郵件)、發表或研習證明等影本。
3、論文摘要、口頭發表簡報、壁報發表海報或報告書。
六、申請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五)止。
七、經費補助:
(一)經費來源:113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項下支應。
(二)補助原則:
1、交通費:補助臺鐵、高鐵等長途移動車資,高鐵票請檢附票根,經費補助依車票核實報支。
2、住宿費:有住宿需求者,每人每晚補助上限1,000元(需有學校統編91004005/抬頭:國立屏東大學)
3、報名費/註冊費/發表費(含論文投稿及編修等相關費用):經費補助依收據核實報支(需有學校統編91004005/抬頭:國立屏東大學)
(三)實際補助金額與人數得視本院當年度獲教育部補助款之金額調整,每案上限補助1萬元並依收據核實報支,經費用罄則截止受理。
八、結案方式與義務:
(一)請於發表結束後一週內備妥票根、住宿收據、報名費/註冊費收據等資料送至本院進行核銷作業。
(二)請於發表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發表成果心得、照片紀錄等成果報告書電子檔1份。
(三)凡獲本計畫補助之學生視同同意本院將發表成果共享於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結案報告、成果展示及本校網頁使用,同時有義務參與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相關成果教學分享會及採訪。
九、單一項目不得於校內其他單位重複申請,若發現於校內其他單位重複申請補助,將追回已發給之差旅費、報名費。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按本院公告辦理之。
十一、聯絡窗口:教育學院專案助理 汪芳如(分機 31002、E-mail:wang18@mail.nptu.edu.tw)。